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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學士班】103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4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男生序號29~37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67~68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 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本次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依退(補)宿費之規定,僅需繳納全學期3/4宿費。故交換生床位須繳納宿費7,918元,保證金1,000元;一般床位須繳納宿費6,793元,保證金1,000元。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請於3月18日(星期三)9:00~3月20日(星期五)16:00間至住宿組領取宿費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將單據繳回住宿組換取核准入住單,始完成宿舍候補手續。完成繳費手續後,當日起即可入住舍區。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請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http://osa.nccu.edu.tw/files/online/M03-dorm-1.doc) 
2.消防補訓: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04年4月15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3.依98年4月8日第26次宿舍管理委員會決議,自98學年度起,學士班每位住宿之大一新生須完成每學期10小時之志願服務,此類志願服務將由各宿舍區宿舍服務委員會負責規畫與推動。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3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男生序號7~28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60~66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本次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依退(補)宿費之規定,僅需繳納全學期3/4宿費。故交換生床位須繳納宿費7,918元,保證金1,000元;一般床位須繳納宿費6,793元,保證金1,000元。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請於3月9(星期一)9:00~3月11日(星期三)16:00間至住宿組領取宿費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將單據繳回住宿組換取核准入住單,始完成宿舍候補手續。完成繳費手續後,當日起即可入住舍區。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請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http://osa.nccu.edu.tw/files/online/M03-dorm-1.doc) 
2.消防補訓: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04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3.依98年4月8日第26次宿舍管理委員會決議,自98學年度起,學士班每位住宿之大一新生須完成每學期10小時之志願服務,此類志願服務將由各宿舍區宿舍服務委員會負責規畫與推動。 


住宿輔導組

 

【綜 合】104學年度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English in attachment3)

一、依據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 
二、受理對象:本校具特殊貢獻優良學生及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在學學生。 
三、申請期限:104年3月9日(一)起至104年3月17日(二)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下載列印申請表(詳如附件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五、通過審核之同學,住宿期限為一學年(自104年9月至105年6月)。碩博士班學生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住宿期間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六、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一)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教育部核發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持有各縣市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綜 合】國立政治大學103學年度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

一、申請對象:本校行政單位及學生社團,非本校單位不予受理。 
二、借住期限:104年7月10日至8月20日止。 
三、床位:以學士班新生床位為原則,提供女生1000床,男生600床,並視暑宿、延遷及學分班之床位規劃情形予以增減床位,如需申請自強十舍床位請另行簽核辦理。 
四、申請時程:104年3月10日起至5月12日,相關作業流程詳如附表。 
(一)、104年3月10日(二)上午9時~3月13日(五)行政單位優先線上登記床位。 
(二)、104年3月16日(一)上午9時~5月12日(二)系學會、學生社團及行政單位線上登記床位。 
五、依102年5月27日營隊會議決議,各系學會活動等同學生社團活動一律在第二階段申請,除非營隊主要辦理工作人員為行政人員(例如:超政營隊、公企中心營隊…)。 
六、申請網址:政大首頁→iNCCU愛政大→登入帳號密碼→我的校務資訊服務→其他更多系統→暑期營隊住宿申請。 
七、線上登記規定:如違反以下規定,將公告該營隊與申請單位名稱、遞延該營隊選填床位之資格及遞延下學年線上登記申請床位之資格,情節重大且無不可抗因素者,將取消本學年或下學年之申請資格。 
(一)、線上登記之床位數,與最後實際入住之床位誤差不得超出15床(不含15床)。 
(二)、每個營隊梯次只能登記一筆申請資料,不得同一營隊梯次分不同時段填多筆申請資料。(例如:一個營隊若有2梯次可填兩筆申請資料;一個營隊只有1梯次僅可填一筆。) 
八、營隊進住及離宿時間:以申請期間第一日13時後進住,申請期間最後一日之次日上午10時前辦理離宿檢查,例如:申請期間為7月10日~7月19日,進住時間為7月10日13時起,離宿時間為7月20日上午10時前。 
九、暑期營隊借用學生宿舍應保持住宿安寧;請自備號碼鎖,出入寢室務必上鎖,自行負責物品保管責任;並遵守本校宿舍相關規定及本作業須知。如遇修繕工程,應無條件配合調整床位。 
十、暑期營隊短期住宿以日計價,一般宿舍每床每日收費為200元,自強十舍雙人房每床每日500元、自強十舍單人房每床每日700元,並以營隊為單位繳交住宿保證金1萬元整。若入住交換生床位,因配有床墊,需加收床墊使用清潔費,入住1~7天每床加收100元,8~14天每床加收180元,15~21天每床加收250元,22天以上則每床加收300元。住宿保證金於離宿前經住宿舍區服務中心(台)檢查寢室後,確認如無損壞狀況發生,將依規定無息退還申請人。 
十一、住宿組提供每營隊男、女生各2張臨時門禁卡,請團進團出,離宿時須一併繳還;若遺失,每張須繳交卡片工本費150元,方可申請退還保證金。 
十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經申請核准得辦理延期或無息退費,惟本校不負擔任何損失之賠償責任。 
十三、暑期營隊因颱風來襲,將依以下情況因應: 
(一)營隊尚未入住 
1、進住當日,人事行政局發佈台北市停班停課:進住日順延一日,並依原定離營日離營,未住之天數,全額退費。 
2、營隊期間可能遇到颱風 
(1)取消舉辦:需提前2日通知住宿組,可全額退費。 
(2)延後營期:需提前2日通知住宿組且需有空房才可延期,否則全額退費,取消住宿。 
(3)如期舉辦:一切照原訂計畫入住與離營。 
(二)營隊已經入住 
1、離營當日,人事行政局發佈台北市停班停課:離營日順延一日,多住當晚不加收費用,隔日離營。 
2、營期中遇到颱風 
(1)營期繼續,同學留宿學校:不予退費。 
(2)提前離營:未住天數全額退費。 
(三)營隊於颱風期間留宿學校,請各營隊負責人加強注意學員安全。 
十四、若違反本作業須知,將取消原暑期營隊床位之申請;住宿期間若違反本須知第七條~第九條之規定者,本校得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情節重大者並簽報懲處或依法追訴。 

暑期營隊承辦人:住宿組陳先生(校內分機66020)

 

【學士班】103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 
大一新生線上候補男生序號74~90號,紙本候補男生序號1~6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47~59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 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新生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本次候補部分床位為新生區之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上述兩金額皆須另加保證金1,000元。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請於2月24(星期二)9:00~3月3日(星期二)16:00間至住宿組領取宿費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將單據繳回住宿組換取核准入住單,始完成宿舍候補手續。完成繳費手續後,當日起即可入住舍區。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請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http://osa.nccu.edu.tw/files/online/M03-dorm-1.doc) 
2.消防補訓: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04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3.依98年4月8日第26次宿舍管理委員會決議,自98學年度起,學士班每位住宿之大一新生須完成每學期10小時之志願服務,此類志願服務將由各宿舍區宿舍服務委員會負責規畫與推動。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