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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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106合庫研究獎學金(研究生可)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請自行依期限申請

申請期限至至106年4月15日止

【獎助】綠產業優秀學生獎學金延長受理到1/17(大學部)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歡迎低收入戶 身心障礙學生踴躍申請

申請期限延長至106年1月17日止

本獎學金逕自上網申請

【僑生】106年1至3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106年1至3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日期:106年1月9日(一)起至1月16日(一)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暨同意書」(詳附檔或至生僑組拿取)
  與檢附上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免附),於申請日期送至生僑組。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
  生活確屬困難;下列僑生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限制申請條件: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服務活動,致學習服務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16名(暫定)。

六、學習扶助金:新臺幣6,150元(暫定)。

七、學習服務期限與時數:106年1至3月,學習服務時數以45小時(暫定)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

【獎助】106年僑委會受理捐贈獎學金延長受理到2月21日(僑生大學部研究所)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申請期限至106年2月21日止
限僑生大學部與研究所
大學部延畢者與研究所一年級不得提出申請

請於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生僑組
逾期不予受理

【獎助】內政部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獎學金(大學部研究所)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申請期限至106年2月24日止
限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

請於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生僑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