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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獎助】綠產業優秀學生獎學金延長受理到1/17(大學部)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歡迎低收入戶 身心障礙學生踴躍申請
申請期限延長至106年1月17日止
本獎學金逕自上網申請
【僑生】106年1至3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106年1至3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日期:106年1月9日(一)起至1月16日(一)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暨同意書」(詳附檔或至生僑組拿取)
與檢附上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免附),於申請日期送至生僑組。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
生活確屬困難;下列僑生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限制申請條件: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服務活動,致學習服務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16名(暫定)。
六、學習扶助金:新臺幣6,150元(暫定)。
七、學習服務期限與時數:106年1至3月,學習服務時數以45小時(暫定)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
【獎助】106年僑委會受理捐贈獎學金延長受理到2月21日(僑生大學部研究所)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申請期限至106年2月21日止
限僑生大學部與研究所大學部延畢者與研究所一年級不得提出申請
請於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生僑組
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