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獎助】108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大學部與研究所)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請於期限內繳交至本組
申請期限至108年7月29日止

【獎助】1081群園助學金(大學部、新生可)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請自行上線申請
限台中籍大學部同學

申請期限自108年8月1日至108年9月20日止

【僑生】108年7至9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6月14日(五)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暨同意書」(詳附檔)與檢附上學期成績單,於申請期間送至生

      僑組。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不含應屆畢業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生活確

      屬困難;下列僑生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學習扶助金;已補助者應予以停發: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服務活動,致學習服務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19名。

六、學習扶助金:新臺幣6,270元。

七、學習扶助期限與時數:108年7至9月,學習服務時數以40小時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本次全數錄取同學需服務108學年度僑陸新生,且能配合暑假服務時間,僑陸新生服務隊說明詳附件。

十、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1。

【獎助】台電公司108學年度研究所獎學金

辦法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限統計、經濟、數學、資訊相關系所
請逕自上網報名參加測驗
申請期限至108年9月29日止

【獎助】 台港教育獎助學金(大學部與研究所)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本獎學金為逕自申請
申請期限至108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