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長室為學生事務處之統籌單位,負責制訂學務工作目標與策略、推展各項學務計畫、辦理同仁培訓活動以及追蹤管考各項重要業務,協助學務工作之推動,並定期與教育部北一區各學校相互交流、學習,以了解學務工作的脈動與發展。此外,尚包括以下專案計畫與業務:希望種子培育計畫學生申訴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2年建大雲林縣獎學金(新生可)
112年光寶育成方案獎助學金(新生可)
112年波錠獎助學金(研究生可)
112年度「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112年10月16日開始線上申請

1.對象:83至93年次在學男子

2.日期:112年10月16日上午10時至11月15日下午5時

3.辦理方式:申請期間役男自行至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象統」提出申請,並完成網路申請作業。

4.考量國內外就學地區暑期起迄其間差異,今日分階段接受常備役軍事訓練以國內暑假時間為主前後各增開1梯次,請役男於選擇前確認連續兩年學期結束時間及開學日期可以配合,以免未能參訓。

5.其餘相關作業規定細節均參閱附件

 

內政部「就讀大學校院役齡男子申請休學服役作業規定」
  1. 依內政部112年8月31日台內役字第1121040530號函辦理。
  2. 適用對象: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役男。
  3. 申請期間:
    (1)暑假梯次:每年2月1日至28日(當年畢業役男不得申請)
    (2)寒假梯次:每年9月1日至30日
  1. 申請程序:役男填具寒暑假休學服役申請書,於申請期間內至戶籍地公所提出休學服役申請。
  2. 役男應於申請服役當年的12月25日或6月10日前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預定休學證明書,並檢送影本乙份至學務處生僑組續辦兵役緩滅作業。
  3. 役男退役復學後請至生僑組繳交服役相關證明,辦理儘後召集。
  4. 其餘相關作業規定及填寫表單請詳閱附件。
  5. 有關作業規定如有疑問,休學申請問題可逕洽教務處註冊組(分機:63279);兵役問題可洽學務處生僑組 (分機:6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