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長室為學生事務處之統籌單位,負責制訂學務工作目標與策略、推展各項學務計畫、辦理同仁培訓活動以及追蹤管考各項重要業務,協助學務工作之推動,並定期與教育部北一區各學校相互交流、學習,以了解學務工作的脈動與發展。此外,尚包括以下專案計畫與業務:希望種子培育計畫學生申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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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配額機制

 

 

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配額機制 

 

一、勞動部自103年7月3日起實施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凡自我國大學以上畢業之僑生、港澳學生或外國學生(不限應屆畢業),若欲留臺工作,採依僑外生及雇主資格進行評點,評點項目包含學歷、薪資、工作經驗、職務資格、華語及外語能力、成長經驗,以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等8個項目,並依據各程度給予不同配分,經核算累計點數達到70點,且在配額額度內,即核發聘僱許可。新制實施第一年的名額配額為2,000 名。 


二、雇主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聘僱許可時,除由雇主及僑外生填具申請表自評外,並需要檢附相關文件,如畢業證書、勞動契約、工作經驗及語文能力證明文件。「評點配額機制」之評點項目及應備申請文件詳如附件,相關資訊請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在臺畢業僑外生專區」(http://www.wda.gov.tw/home. jsp?pageno=201407010002),查詢電話:(02)23801712、2380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