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9年2月7日後由港澳地區入境(含轉機)之學生,實施居家檢疫常見問題

有關109年2月7日後由港澳地區入境(含轉機)之學生,如何實施「居家檢疫14天」常見問題彙整表

 

同學發問一

我在來台灣之前,我要注意哪些防疫措施?

本校回覆

在您返台前,請您需注意以下健康管理作法:
1. 非必要不出入公共場合,外出返家後必作清潔。若有不適,請務必就醫。無發燒、咳嗽、喉嚨痛等症狀才可搭機或搭車。
2. 即刻做好健康保護措施,並全程戴口罩搭機返校,以便返台後居家檢疫管理14天,較無接觸感染疑慮。
3. 先行記錄個人體溫,並建議攜帶返校作為衛教參酌之用。
4. 勤洗手,使用肥皂或酒精性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
5. 注意台灣防疫資訊,並詳閱本配合事項。
6. 確定返台日,請告知學校返台時間。

 

同學發問二

我來台灣之後,我要注意哪些防疫措施?

本校回覆

在您返台後,請您注意以下健康管理作法:

1. 配合防疫政策,落實居家檢疫14天,每日早晚量測體溫並確實紀錄,發燒超過38。C或身體不適應,立即通報校安人員(0919-099-119);由校內人員依照政府規定通報並送指定醫院就醫。
2. 就醫後,主動告知醫師個人接觸史、旅遊史及居住史,不可隱匿;若有相關症狀,將通報衛生主管機關進行後續治療。
3. 勤洗手,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
4. 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內摺包好,放進塑膠袋綁好丟進垃圾桶。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及清水徹底洗淨。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用衣袖代替。
5. 本校配合政府政策及維護校內公共衛生安全,將隨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務請遵守。
6. 居家檢疫期間不能外出,也不得出境或出國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如違反規定,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規定可處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另依同法第43條、第67條規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於機關的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如果有拒絕、規避或妨礙。」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同學發問三

我是校外住宿生,我要如何進行居家檢疫?

本校回覆

校外住宿之同學,請遵守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感染區入境者居家檢疫通知書」(如附件)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如附件),於校外賃居處進行居家檢疫。

因檢疫期間無法外出,校外賃居同學的三餐,請自行向外訂餐。如有困難,可請所屬系所協助。

 

同學發問四

我是校內住宿生,我要如何進行居家檢疫?

本校回覆

校內住宿之同學,可於以下地點進行居家檢疫:
1. 親友家
2. 自訂旅館
3. 109年2月7日至2月10日返台之學生,可透過學校相關輔導單位安排住宿地點,如須透過學校安排住宿地點、接機、衛教宣導等事宜,請洽聯絡窗口如後:
(1) 國合處:李小姐:29393091轉62598(外籍生)
(2) 生僑組:陳小姐:29393091轉63011(港澳生與僑生)
(3) 住宿組曾先生:29393091轉63251
透過本校安排入住校方指定場所之學生,居家檢疫期間補助住宿費(含餐費)每日最高新台幣1000元,接機安排每日最多兩班。

 

同學發問五

我如果109年2月11日後無法返台,我在原來寢室的物品要如何處理?

本校回覆

港澳生現有放置在原寢室之行李或物品,將暫時不予移動。如同學對財物安全有疑慮,或擔心受潮損壞,可在通知宿舍輔導員後,委託親友或其他同學進入寢室協助整理或搬出相關財物。

 

同學發問六

如果我在居家檢疫期間,有須詢問相關事宜的話,我可以跟哪些單位聯繫?

本校回覆

如果您有以下須詢問事項,歡迎您撥打以下聯絡電話

(1)住宿問題:住宿組曾先生:29393091轉63251
(2)外籍生問題:國合處李小姐:29393091轉62598
(3)港澳生、外籍生問題:生僑組陳小姐:29393091轉63011
(4)心理諮詢:身健中心:8237-7419
(5)緊急事件:學安中心:0919099119

 

同學發問七

我在完成居家檢疫後,如果身體無異狀,我有哪些後續應注意事項?

本校回覆

如您已完成居家檢疫14天後,請注意以下事項:
1. 結束居家檢疫14天後,可用居留證自行購買口罩,非必要性,避免外出;外出時,務必全程戴口罩,與他人交談時,請戴上外科口罩並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2. 配合本校各系輔導教官、護理師或相關師長之健康關懷或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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