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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案,自110年1月2日起實施

  1. 因應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案將於110年1月2日起實施,將現行統一證號(2碼英文+8碼數字)比照國人身分證字號格式修正(1碼英文+9碼數字),影響層面廣闊。檢送宣導海報(如附件1)、宣導手冊(中文版如附件2;英文版如附件3)及宣導圖卡4張(如附件4)之電子檔,請協助宣導周知。
  2. 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已建置「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區」,相關資訊(如政策說明、中英文版常見問答及多國語言懶人包)皆已上載於該專區,提供貴機關(單位)酌參。
  3. 如遇民眾洽詢本案資訊,可請撥打移民署各服務站電話、「1996內政服務熱線」及「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0800-024-111)」,以瞭解本案相關資訊。
  4. 換發新式統號後查詢舊式統號之方法有二(詳如附件5),說明如下:
    (一)載有新式統號之證件將同步印有舊式統號(居留證載於卡體背面;入出境許可證及統一證號基資表將於統一證號欄位附記表示)。
    (二)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將架設「移民署新舊統一證號申請結果查詢」網頁,提供透過新式或舊式統號查詢相對證號之服務,惟統一證號屬具直接識別性之個人資料,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必要性規定,本署將就查詢結果進行部分遮蔽(例如輸入新式統號:A800000014,可查得舊式統號:AC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