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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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館(學生團體)113學年度使用申請開始(9/6止)

申請資格

校內正式成立社團。(供25名一級幹部申請門禁權限)

申請注意事項

  1. 樂活館使用僅供社團幹部開會使用,非面試、練團、社課上課場地。
  2. 113學年度權限於113/09/09()啟用 (※於113/08/01起由社團新任負責人登錄之一級幹部,才有樂活館使用權限。)

申請辦法

1.申請社團須填寫樂活館申請表單。

2.112-2使用社團物品留置館內情形,請各社留意應處理方式:

◎112-2使用社團權限開放至9/6(五)止。
─需繼續使用社團請務必登記113學年度申請。
─不繼續申請使用社團,聯絡人應負責館內社團物品確認完全清除。

3.113學年度申請採兩階段式審核。通過第一階段通過審核社團需參與113-1樂活館期初大會並完成簽到、置物櫃抽籤分配及保證金與相關管理費用繳交,才算申請完成。如缺席且未委託代理出席之社團則視同放棄,將於期初大會後隔一上班日取消權限。

4.申請方式:請至線上填寫申請>> https://lohasscc.nccu.edu.tw/    ,於系統右上角點選「社團使用申請表」進入申請。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9/6() 23:59,逾期不予受理。  (錯過截止時間亦將不再額外開放補救申請作業,敬請各社團留意)

公告時間

第一階段審核結果公告:11399()上午10時。

第二階段審核結果公告:期初大會後(113-1確認名單)

第一階段通過審核未參與期初大會社團,經管理大會確認後取消權限。

 

◎樂活館訊息:https://lohasscc.nccu.edu.tw/

 

承辦人
課外活動組 許小姐
校內分機 62235
信箱 yatsue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