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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8年度「城市百寶盒」才藝展演活動 相關訊息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108 年度「 城市百寶盒」實施計畫
壹、 目的:
為鼓勵本市青少年學生勇於展現自我, 透過開放平臺讓具有藝文、音樂及特殊才藝之青少年學生相互交流, 一展長才, 樂於分享, 同時為市民提供假日休閒及藝文薰陶的好去處,特辦理本計畫,以強化本處場館使用效率並達成推動青少年自我發展之目標。
貳、 辦理單位: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參、 活動對象:
一、 表演團體: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各類學生才藝社團。
二、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肆、 活動時程:
開放各校學生社團登記於週六或週日下午 2 時至 4 時表演(得視節目型態微調),每月以 3 場次為上限, 場地使用依本處規定課室活動及表演團體預登時間排定。
伍、 活動地點: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1 樓圓型展覽區或 1 樓大廳
陸、 執行方式:
ㄧ、 由本市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社團提出申請(同時上場演出人數以 5 人為原則)。
二、每次表演時間計 2 小時, 表演內容及演出休息時間由演出團體自行發想、主持、排程。
三、 演出者每人核發新臺幣 500 元(含交通費、器材搬運費、材料費等),每團以新臺幣 2,500元整為上限。
四、 演出學生如有需要,得依實際演出時間核發公共服務時數,每次(含彩排)以四小時為限。
五、 表演團體所需專業器材及相關用具請自備,本處提供麥克風、音箱、音源線、桌椅等基本設施。
六、本處 1 樓大廳為民眾出入場域,考量他人使用及環境維護, 請避免表演擊鼓等打擊樂器及使用明火之表演內容。
柒、 報名方式:
一、 採網路報名(https://www.tcyd.gov.taipei/), 報名期限至 108 年 2 月底止。
二、 各校社團以一學年申請一次為原則,報名時請註明希望演出時間,本處將依報名先後順序登記並協調演出場次, 確定日期及配合演出事項另行通知。
捌、活動洽詢: 2351-4078 轉 1715 林小姐。
【公告】107-1藝文中心視聽館場地申請登記相關資訊
【107-1藝文中心視聽館場地申請登記提醒及保留時間公告】
(一)登記時間:107 年 9 月 11 日(週二)上午 9 時起。
(二)登記路徑:iNCCU/校務資訊服務/場地申請登記。
(三)承辦人聯絡方式:大禮堂、視聽館請洽詹鈞如,29393091#63392,
一般活動室及戶外場地請洽楊芬茹,29393091#63389。
(四)107-1藝中活動保留視聽館場地時間(不釋出借用)請參閱附件,
並請詳閱內容注意事項。
(五)各系學生活動(之夜、系卡、話劇……)請以「系學會」名義提出申請。
【公告】學務處藝文中心107學年度第1學期場地借用及鋼琴琴房登記注意事項
學務處藝文中心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場地借用及鋼琴琴房登記注意事項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藝文中心使用規則、藝文中心琴房借用管理要點辦理。
一、場地借用:
(一)登記時間:107 年 9 月 11 日(週二)上午 9 時起。
(二)登記路徑:iNCCU/校務資訊服務/場地申請登記。
(三)注意事項:
1、限本校行政單位、學生團體、師生線上登錄申請借用。
2、請於預約登記場地 7 日內,將已核章之系統借用申請書送交藝文中心四樓服務台辦理,俾便完成借用手續。
3、承辦人聯絡方式:
大禮堂、視聽館請洽詹鈞如,29393091#63392, 一般活動室及戶外場地請洽楊芬茹,29393091#63389。
二、鋼琴琴房登記:
(一)登記時間:107 年 9 月 18 日(週二)上午 9 時起。
(二)登記路徑:iNCCU/校務資訊服務/場地申請登記,點選 M44 藝文中心 622活動室(琴點登記專用)或 M46 藝文中心 4 樓藝心坊(琴點登記專用)。
(三)注意事項:
1、限本校學生線上預約登記。
2、借用方式:
(1)以借用者於登記借用基準週登記之時段為基準,適用全學期。
(2)本學期登記借用基準週為 108/01/11-107/01/17(週一至週五,週六週日提供社團借用,不開放個人練琴)。
(3)每時段以 1 小時計算,每人每週以登記 3 時段為上限。
(4)登記後 3 日內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費用。
(5)繳費後請將收據連同系統借用申請書送交藝文中心四樓服務台,以完成借用手續。
(6)若登記超過 3 小時或逾期未完成繳費送單程序,則以自動棄權論。
3、計費方式:每時段全學期酌收鋼琴與場地維護費新臺幣 200 元整。
4、其他注意事項請參考借用系統之說明或校內公告。
5、承辦人聯絡方式:楊芬茹,29393091#63389。
【公告】臺北市藝文推廣處「108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相關訊息
一、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為推展藝文展覽工作,落實場地管理,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創作及分享展出,提供民眾新穎的展覽活動,爰規劃辦理「108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歡迎專家學者及社團學生提出申請。
二、 本計畫送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8月31日止,相關規定詳如附件,另可參照本處網站。
三、 本處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等相關事宜,請洽業務承辦人葉小姐,聯絡電話:(02)2577-5931分機349。
計畫海報與報名簡章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