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長室為學生事務處之統籌單位,負責制訂學務工作目標與策略、推展各項學務計畫、辦理同仁培訓活動以及追蹤管考各項重要業務,協助學務工作之推動,並定期與教育部北一區各學校相互交流、學習,以了解學務工作的脈動與發展。此外,尚包括以下專案計畫與業務:希望種子培育計畫學生申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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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專案研究生生活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符合以下其一):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下在學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三)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者:

1.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二、申請期限:110年3月12日(五)至3月18日(四)下午 17:00止。

 

三、申請方式:填寫「研究生專案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含上學期成績單)。

 

四、核定名額:20

 

五、排序方式:

(一)原則上以家庭年所得低者為優先。

(二)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六、執行方式:每生每月核發新臺幣10,000元,每週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以7個小時為上限,每月不超過25小時。(平均時薪維持不變)

 

 

備註:

 

*相關規定詳見本校「110年經濟弱勢研究生奬助學金專案計畫」 (如附件二)

110年李長榮獎學金(研究生可)
110年普仁育成計畫獎學金
110年中華佛教護僧協會獎學金(研究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