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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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4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

104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開放統一申請受理,受理時間99()918()中午12,請把握時間申請。(914日前送件者,將於915日寄至勞動部職訓局)

 

欲申請之同學請備妥下列文件於申請期限內送交至生僑組辦理:

(1) 申請書(可至生僑組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

(2) 學生證影本(黏貼於申請書上,並至註冊組加蓋104-1註冊章

(3) 居留證影本  (居留期限至今年930日截止者,請持完成延期之居留證辦理;持居留入出境證

      者,如有辦理延長請含加簽部分)

(4) 護照影本

(5) 100元現金

 

本次申請工作證有效期間為104101日至105331

逾期未送件者於學期中仍可申請,但須自行寄送申請文件。

 

請完成104-1學期註冊繳費與居留證延長作業,再行辦理工作許可申請。

依就業服務法50條規定,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

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證打工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