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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物已公告六個月仍無人領取,通知拾得人於公告之三個月內領回 1100105
遺失物之拾獲者領回公告
以下遺失物公告滿六個月仍無人領取,敬請該物拾獲者於110年4月6日前聯繫本組並持身份證取回遺失物(行政大樓3樓生僑組)
(逾期將自動視為放棄所有權並將遺失物義賣,義賣與拾得金錢將捐作本校急難慰助金以協助家境清寒同學),
若拾獲者欲放棄遺失物之所有權或有相關問題,敬請電洽02-29393091轉分機62224,學務處 生僑組 黃小姐
序號 拾獲時間 拾獲物品 遺失物拾獲者 電話
191 0109/06/10 現金 姚O敏 *******004
192 0109/06/15 現金 謝O誼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