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藝文中心」成立於1989年3月6日。以深耕藝術文化教育、培養校園藝術風氣、提供教職員工生各類社團活動空間並增進社區文化發展為主要宗旨。

每學期固定舉辦展覽、表演、影展、講座工作坊等各類優質藝文活動,並於每年校慶期間推出駐校藝術家計劃,以期推動校園藝文風氣,提昇公民美學素養,形塑政大藝文生活學習圈及創意校園。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學生獎懲

各項作業注意事項(詳細作業辦法請點選上方選項進入)

※學生懲罰存記作業
  • 由系所主任導師、班組導師(或系輔導教官)於懲處建議案會簽時簽註申請懲罰存記之意見
※學生操行成績核算之作業
  • 學生操行成績之評定,以八十分為基本分數,如全學期未受懲處者,基本分加至八十五分。
  • 學生操行成績之評定,除基本分數外,另依該學期之獎懲紀錄加減其分數為學生實得之操行成績。
※學生申請銷過作業
  • 得於懲處公告日起一個月內領取「學生銷過申請表」申請銷過。
  • 若無法於畢業前完成註銷懲處紀錄者,原懲處紀錄不予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