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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保險

一、全民健康保險(簡稱健保)

  •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僑生在臺連續居留滿6個月或曾出境1次未超過30日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合計達6個月者,應參加健保
  • 僑委會提供僑生健保補助,家境清寒者得檢附清寒證明文件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審查符合資格者,由僑委會補助保費百分之五十
  • 除在臺設有戶籍或依親投保之僑生以外,其餘僑生皆在校投保,保費於每學期隨註冊繳費單收取(計費期間為第1學期:9月至隔年2月、第2學期:3月至8月),投保狀態如有改變,將依此作為投保或退費計算之標準。
  • 如因工讀、休學、退學、畢業等因素辦理健保轉出或退保,產生溢繳保費的情形,生僑組將協助辦理退費,並將款項退至本校出納組登記帳戶。
  • 如遇校外工讀單位辦理健保投保或轉出,請務必主動通知生僑組承辦人員,以免影響自身健保權益。

*隨註冊繳費單繳納「僑生健保費」,由生僑組協助辦理健保投保或轉入作業。

*首次投保者請於符合投保時間後主動來信告知生僑組承辦人員,以協助申請健保卡。

*健保卡遺失補發 : 自行至健保署重新申請。 

二、僑生傷病醫療保險(簡稱僑保)

  • 依據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尚未符合資格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僑生,自抵臺註冊之日起,得參加僑保6個月,並由僑委會補助保費百分之五十。
  • 保費於新生人學時隨註冊繳費單收取(計費期間為9月至隔年2月)。
  • 參加僑保僑生在保險期間,因傷病事故就醫,應至全國各地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診,醫療費用由僑生先行白付,再檢附收據正本及診斷證明書,由學校代送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 僑保醫療給付項目僅限門診及住院醫療費用,但不含部分負擔費用、診斷證明書等,詳細給付項目請參考僑保作業要點。 

*隨註冊繳費單繳納「僑生保險費」,由生僑組協助辦理僑保投保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