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離宿程序

►學期前退宿(取消/放棄下學期之住宿權)

請下載填寫:「退宿申請表」


適用對象:
1. 未進住之新住宿生,開學前申請退宿。
2. 舊住宿生,學期(或暑期)住宿開始日前,申請取消下一學期或暑宿之續住申請,目前仍住宿中。
 

►申請流程

填寫列印「退宿申請表一學期前」
至宿舍組辦理退宿註記、換註冊繳費單或退費



註:已繳交暑宿費用者,如不擬住宿,應於暑宿開始前檢附繳費收據,至宿舍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宿費繳費收據」若遺失,可至iNccu補印。


 

 

►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 (學期中/末 搬離宿舍)

請下載填寫: 『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

適用對象:申請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者

►作業流程

學期中

填寫列印『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
 持上表 至宿舍服務台(檢查寢室簽章)
三天內持上表及「宿費繳費收據」至住宿組(行政大樓3樓), 辦理退宿註記、退宿費或住宿保證金

學期末

填寫列印『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
 持上表 至宿舍服務台(檢查寢室簽章)

 

註:

  1. 僅退住宿保證金者可不交宿費收據;「宿費繳費收據」若遺失,可至iNccu補發。
  2. 由住宿組造冊匯入同學(於政大網頁-在校學生-個人基本資料)登記之帳戶。
  3. 期末規定離宿日前一週內離宿者,本表可交由「宿舍區服務中心/服務台」轉交。
  4. 僑生及外籍生因離宿後即出國、帳戶已結清無法領取者,另再填『申請退還「住宿保證金」匯入代理人申請表』辦理,外籍交換生請向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

 


 

 

僑生及外籍生(含訪問研究生),如需將住宿保證金匯入代領人帳戶


適用對象:  

若離宿後即回國,台灣國內帳戶已結清、無法領取住宿保證金之僑外生,或在台無帳戶之外籍生者。可於離宿前申請將住宿保證金匯入代領人帳戶。

申請流程:
填寫上述相關領據
※需本人簽名
持上表至相關系所辦理

註:搬離宿舍時,仍須依上述退離宿程序列印「住宿生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