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2月為因應學生住宿業務之成長,住宿輔導業務自「生活輔導組」獨立出來,主要業務負責學生住宿相關事宜,以訂定合理宿費,維持宿舍收支平衡,提升宿舍之質與量為目標,致力推展宿舍多元文化與住宿學習教育,為學生打造另一個溫暖舒適的家。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士班宿舍申請碩博班宿舍申請退離宿程序宿舍硬體導覽宿舍場地借用等;校外租賃網提供即時實用的校外租屋資訊;新生書院則帶領新生為自己擘劃豐富多元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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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條文修正重點

港澳生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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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日公布修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業於73日施行,重點如下:

香港或澳門同學逾期居留未滿30,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依規定罰鍰後,得向內政部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

如於逾期居留30日以上,應於繳納罰款後並申請出境證出境,在回臺重新申請居留。

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停留或居留者,由內政部移民署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問題,請向生僑組陳小姐(分機63013)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