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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3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執行說明
一、本案依據112年12月15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22203810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貼方案適用對象為本校112學年第2學期已獲床位分配之本國籍住宿生,學期補貼金額如下:
(一)一般生:補貼5,000元,學期住宿期間為20週,補貼金以週數比例分攤於床位宿費,每週250元。
(二)經濟弱勢生:補貼7,000元,學期住宿期間為20週,補貼金以週數比例分攤於床位宿費,每週350元。
*經濟弱勢生係指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
三、符合補助身分之住宿生,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將會預先扣除補貼金額,若住宿生於學期中退宿,應繳還未住宿期間之住宿補貼金予後續遞補同學。
四、經濟弱勢學生因身分認證受理時間為開學初期,註冊單先以一般生金額補助,待身分認證完成後,再人工修改註冊單補助費用,故請該類別同學確認補貼金額無誤後,再繳納費用。
五、檢附本校各宿舍房型補貼後退補宿費標準供同學參考。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