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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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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以上學校學生申請儘後召集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23日以臺教學(六)字第1090099010B 號令修正發布

「專科以上學校學生申請儘後召集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23日以臺教學(六)字第1090099010B 號令修正發布,請同學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