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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09年1月18日後受傳染病疫情影響之學生由就讀學校審核通過後得另行申貸生活費

1.自109年8月1日起經教育部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學生,如有申貸生活費需求,可持生活費證明及相關佐證資料,由就讀學校審核通過並核章後,再由學生持生活費證明及註冊繳費單至承貸銀行辦理對保。
2.本證明可至生僑組申請紙本,或自行上網列印。
3.申請應檢附文件:

◾填妥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證明
◾家庭年所得應列計對象於109年1月18日後因受疫情影響致每月月收入未達新臺幣4萬元之相關證明文件:

1.自述書(必備文件,請切結核章並註明所述為實,日後經查不實,將進行追繳)
2.擇一提供:

◾企業主減班休息、減薪或資遣證明
◾勞工保險局之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薪資證明或轉帳證明(含封面之存摺影本,攜帶存摺正本備查)

 4.申請方式:可選擇親送、郵寄或掃描回傳以上文件至生僑組

5.掃描回傳者請來信至karena@nccu.edu.tw,並務必檢附清晰掃描之證明文件,請勿提供拍照檔案,來信內容請依以下格式填寫,以利審核:
 信件主旨:(學號)(姓名)申請受疫情影響申貸生活費學校證明
 信件內容:
◾學號:
◾姓名:
◾手機:
◾檢附文件:

1.填妥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證明
2.自述書(必備文件)
3.____________(企業主減班休息、減薪或資遣證明或勞工保險局之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薪資證明或轉帳證明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