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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印尼輔訓班僑生在臺申請改辦就學居留簽證所持學歷文件注意事項

有關印尼輔訓班僑生在臺申請改辦就學居留簽證所持學歷證件,有以下二點事項請同學留意:

(一) 學歷證件於僑委會指定之單位核驗時應加蓋騎縫章,請勿將已核驗之文件自行拆開,致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難以確認文件之真實性,進而影響簽證作業。
(二) 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受理簽證申請時,僑生須同時繳驗經驗證之國外最高學歷正本,倘原件為中英以外之語言,應將中文 、或英文譯本,連同經驗證之正本一併繳驗。

有關公文內容可以參考附件檔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