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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僑生】勞動部修正僑外生每週工作時數規定

勞動部於104617日修正就業服務法於第50條規定,

雇主聘僱僑外生從事工作,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二十小時

公告網頁: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115033

 

如有問題請洽生僑組陳小姐,校內分機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