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僑生】僑委會修正「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與發布「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

僑務委員會修正「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與發布「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
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詳如附檔,
將影響兵役相關事宜,持中華民國護照男生請請自行詳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