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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行政院加碼補助公立大專院校經濟弱勢生學雜費最高2萬元相關新聞說明

一、行政院於112年6月29日通過並推動之《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以「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為主軸,僅針對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免提出申請,每學期註冊單直接扣減1.75萬元。爰公立大專校院學生非為此方案補助對象。

二、另搭配教育部112年8月30日「對公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其實已納於去年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執行,加碼補助經濟弱勢大學部學生家戶年所得70萬元至90萬元者每年定額扣抵1.5萬元、家戶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每年定額扣抵2萬元,本校自112年8月31日即發布相關公告,並於9月4日開放申請,9月18-22日截止收件,全案申請結果業於12月11日通過教育部審查,續併入112學年第2學期學雜費進行扣抵。

爰學生如去年9月間未能及時提出申請,則112學年第2學期將無法予以扣抵學雜費。

三、有關本校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資訊,請參閱生僑組網站公告(https://is.gd/Lo17tr),含申請流程、資格、補助額度、應繳交文件等相關資訊。

四、請參閱行政院網站公告(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39863a8a-a8a6-4e3d-bd1c-b6c587cb3f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