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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2學年度第1學期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

1.依教育部112年9月25日臺教高(四)字第1122202962號函(如附件一)辦理。

2.適用對象:本校112學年度已申請就學貸款且符合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如附件二)規定資格之大一新生

3.若符合補助對象於112年6月20日時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請學生即日起至同年11月10日(星期五)止向學校(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學校協助收件後轉送教育部審查:

(1)申請書(如附件三)

(2) 國民健康屬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或載懷孕週數及預產日期之診斷證明書。

(3)配偶已懷孕者除前項資料外,以下擇一提供:戶政機關核發之結婚證明書、申請人籍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面(配偶欄有註記)、新式戶口名簿三個月內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等可供證明文件。

4.學生申請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服務: 

 (1)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093219(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12點,下午1點~6點)。

(2)承貸銀行專線:(台北富邦銀行:02-8751-6665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