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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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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

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8日臺教高(四)字第1122201738號函辦理。

二、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適用對象:
(一)在學貸款人:具111學年度第2學期有正式學籍或112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大一新生,並有辦理就學貸款者。
前項對象於各該學期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即符合補助資格:

  1. 獲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
  2. 獲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雜費減免。
  3. 獲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
  4. 獲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
  5. 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6. 有十二歲以下子女。
  7. 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

(二)非在學貸款人:未具111學年度第二學期正式學籍並有就學貸款者。
前項對象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即符合補助資格: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 111年平均每月所得未達新臺幣4萬元(即111年度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8萬元)。
  3. 有十二歲以下子女。
  4. 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

三、若屬在學中且為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的貸款人,請於112年6月1日10時起至8月31日止,逕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填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四、上開貸款人可於112年7月10日10時起到9月15日止,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進行查詢補助資格或申復作業。

五、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
(一)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45-3860(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6點)。

(二)台北富邦銀行專線:02-8751-6665轉5。

六、其他相關補助額度或規定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