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安中心係經民國107年6月校務會議決議,將原軍訓室組織業務調適更名為「學生安全輔導中心」,主要負責全民國防課程役期折減作業學生輔導交通安全校園安全複合型災害防救反詐騙反霸凌反性騷擾、以及反毒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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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僑生役男相關規定

依憲法與兵役法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曾在臺設有戶籍之男子,於年滿18歲之翌年1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31日除役前,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且無論是否戶籍遷出國外或另具有他國國籍,其入出境臺灣地區應持中華民國護照

外國護照入境之僑民役男仍以其入出境紀錄列計在臺居停留期間持外國護照入境未具僑民身分者雖具雙重國籍仍以一般役男列管依法應徵兵處理時,即應限制其出境至履行兵役義務時止。

具有役齡男子身分之僑民,依據「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以申請人取得僑務委員會核發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我國護照者認定之,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自返回國內之翌日起,屆滿1年時,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返國就讀學校在校之學生,在符合緩徵條件之期間(在學期間),不列入「屆滿1年」居住時間計算;請於開學兩周內填繳「兵役調查表」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學務處生僑組兵役業務承辦人傅小姐(分機62226),將協助辦理緩徵。

已完成緩徵同學如需申請短期出境,可至內政部移民署點選「國內在學緩徵役男網路申請出國核准」,填妥申請表點選「確認」鍵,如出現「已許可」訊息即表示已完成申請,可立即列印核准文件;出國時,攜帶護照連同已列印之核准文件即可順利辦理出境。若顯示「不予許可」則表示你的兵役緩徵可能有問題,請儘速至生僑組查詢並補辦手續

畢業或離校後,緩徵原因消滅,應檢附歷年成績單及畢業證書或離校證明,向內政部移民署所屬居留地服務站辦理出境許可。但畢業或離校後,如已無具僑民身分者,則應適用國內一般役男規定,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以上,如有問題請洽生僑組陳小姐(63013)或傅小姐(分機62226),謝謝。

相關資料詳見附件 :

1. 2014僑生手冊_僑生兵役
2.
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3. 兵役調查表

4. 內政部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welcome.htm)

4-1.國內在學緩徵役男網路申請出國核准(https://niioa.immigration.gov.tw/NIA_OnlineApply_inter/soldierApply/soldierApplyForm.action)

4-2.僑民役男在臺服役之相關規定(https://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83707&ctNode=29665&mp=1)

5. 僑務委員會-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http://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1468&pid=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