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長室為學生事務處之統籌單位,負責制訂學務工作目標與策略、推展各項學務計畫、辦理同仁培訓活動以及追蹤管考各項重要業務,協助學務工作之推動,並定期與教育部北一區各學校相互交流、學習,以了解學務工作的脈動與發展。此外,尚包括以下專案計畫與業務:希望種子培育計畫學生申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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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勞動部修正僑外生每週工作時數規定

勞動部於104617日修正就業服務法於第50條規定,

雇主聘僱僑外生從事工作,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二十小時

公告網頁: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115033

 

如有問題請洽生僑組陳小姐,校內分機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