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班現住生續住登記及不續住之退宿程序公告

109年農曆春節 (1/23~1/27)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請同學多加留意。

 

一、續住者

(一)申請資格:

住宿年限尚未屆滿之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下述住宿生因住宿期滿,不得申請續住:
博士班:104 學年第2 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八學期者。
碩士班:106 學年第2 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四學期者。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

請於12月9日(一)至12月16日(一)上網申請,申請路徑:政大首頁→iNCCU 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 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08 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申請。  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下學年不住宿。

 

二、不續住或住宿年限已滿者

(一)退宿申請時間及方式:

請於12月9日(一)至12月16日(一)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以利移除第2學期註冊單上之宿費。

(二)離宿檢查:   

108學年第1學期最晚離宿日為109年1月31日(五)。遷出當日請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由舍區蓋章後於上班時間交至住宿組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手續。

 

109年農曆春節 (1/23~1/27)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請同學多加留意。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