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4/26)

計畫目的|

96年至 112年針對國中八年級、九年級 、高中(職)二、三年級、五專四、五年級 、二專二年級原住民學生,為鼓勵其報考升學優待取得族語能力認證考試,提供其交通及住宿費補助,成效良好;113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不限制報考資格,爰就往例並對特定範圍之原住民學生提供補助特訂定本計畫。

 

辦理機關|

一、主辦機關: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下稱本基金會)。

二、協辦機關: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三、執行機關 (單位):公私立學校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補助對象|

一、參加113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就讀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大專校院等原住民籍考生。

二、幼兒園考生。

三、團體報名考生人數達 10人以上公私立學校之租車費用且限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大專院校。

四、各縣市政府學校聘任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專職族語老師 。

 

其餘規定及申請方式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