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1年實習計畫 ( 截止收件 )

一、請有意實習之學生,自即日起至4月29日 ( 五 ) 前將申請資料Email至職涯中心李小姐,信箱:ltl0225@g.nccu.edu.tw,信件檔名設定為「系所+姓名+申請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1年實習計畫」,本中心將協助辦理,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中旬公告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最新消息區;獲錄取之同學,需參加該館暑假實習生說明會,說明會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知及公告。

二、依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將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該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請轉知申請同學於實習表內之 「實習證明繳費方式」欄勾選繳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