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修正「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藝文採購財物契約範本」各1份,請參考。

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11月23日工程企字第1120100645號函暨112年11月24日工程企字第11200161401號函修正採購契約範本,爰修正旨揭藝文採購契約範本。

二、旨案電子檔資料(含條文及對照表)登載於文化部文化藝術採購及著作權專區(https://art.culture.tw)之「資料區」,請自行下載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