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故宮週末夜表演藝術活動 」3/1-3/31受理申請

一、為鼓勵表演藝術愛好者及青年學生團體利用故宮場地舉辦表演藝術活動,以提昇國內表演藝術品質及民眾藝術素養,特訂定「故宮週末夜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要點」。
 
二、表演期間為本年7月至12月,表演時間自每週六下午6時開始,約1小時至1小時30分,演出地點以本院正館地下一樓大廳為主。表演內容包括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相聲或其他表演藝術等,歡迎具有公開表演藝術活動經驗之個人、人民團體、公司、基金會或學校立案之學生團體踴躍報名申請。
 
三、有關旨揭活動申請方式、表演場地與設備、常見問答等相關說明請參閱官網(http://theme.npm.edu.tw/events/98events/saturdaynight_9807/)。待填妥申請表格後,連同得獎證明、表演影音資料與其他相關資料等,製成紙本與電子檔光碟,於本年3月31日前(郵戳為憑)寄至:11143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21號,國立故宮博物院教育展資處收,信封上並請註明「申請106年第2期故宮週末夜活」,俾利審查作業。
 
四、有關活動申請方式、表演場地與設備、常見問答等相關說明 請參閱本院官網(http://theme.npm.edu.tw/events/98events /saturdaynight_9807/)。
 
五、若有相關疑義請洽國立故宮博物院孫牧塵先生(電話:02-2881-2021#2800;電子信箱:muchen@npm.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