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內外補徵才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內補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06年6月27日至106年7月4日(至少公告五個工作天)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職涯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四、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現任本校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1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2年以上之一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 個性開朗、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需要調整職務者。

3. 具良好行政業務處理能力及溝通能力。

4.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主要工作項目

1 校園徵才系列活動

2.受理企業求才公告

3.電腦管控、網頁消息更新

4 辦公室財產、空間管理

5.辦公室預算、專案助理管理、公文收發、企業參訪

6.學士班畢業生榮譽彩帶頒授業務

六、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七、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30,109元起敍)

八、工作地點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

九、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一份(表格下載處: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下載本校約用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與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

十、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4日17 時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EMAIL:eunise26@nccu.edu.tw)將資料送達學務處職涯中心黃小姐,2939-3091轉63258,逾期歉難受理。

十一、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閱應繳資料,符合者通知面試,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備註

1.本職缺先經書面審閱,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以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信封或EMAIL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一級行政組員」。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7 日

注意事項:

1.資格條件及主要工作項目應符合職缺之工作說明書。

2.本公告發布前請先傳送人事室審閱。

3.依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徵才公告應至少公告5個工作日。

4.內補時徵才公告請函轉本校各單位,並於本校徵才網頁及職缺單位網頁公告,5職等以上同時於人事室網頁公告。

5.外補時可刊登於下列網站:台灣就業通網站(www.taiwanjobs.gov.tw)
                          台北人力銀行(http://www.okwork.gov.tw/)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外補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06年6月27日至106年7月4日(至少公告五個工作天)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職涯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四、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

2.  個性開朗、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需要調整職務者。

3.  具良好行政業務處理能力及溝通能力。

4.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主要工作項目

1 校園徵才系列活動

2.受理企業求才公告

3.電腦管控、網頁消息更新

4 辦公室財產、空間管理、公文收發、企業參訪

5.辦公室預算、專案助理管理

6.學士班畢業生榮譽彩帶頒授業務

六、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七、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30,109元起敍)

八、工作地點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

九、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貼照片、自傳及可連絡到之電話(上列資料請勿超過10頁)。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語言能力證明書影本等其

他有益審查之資料,郵寄116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職涯中心黃小姐收。連絡電話:(02)29393091轉63258

3.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職涯中心一級行政組員」

十、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4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十一、甄選方式

1.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2.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以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備註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7 日

注意事項:

1.資格條件及主要工作項目應符合職缺之工作說明書。

2.本公告發布前請先傳送人事室審閱。

3.依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徵才公告應至少公告5個工作日。

4.內補時徵才公告請函轉本校各單位,並於本校徵才網頁及職缺單位網頁公告,5職等以上同時於人事室網頁公告。

5.外補時可刊登於下列網站:台灣就業通網站(www.taiwanjobs.gov.tw)
                          台北人力銀行(http://www.okwork.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