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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5年度春節期間「舉家外出家戶安全維護」服務
警察機關將於2016年春安工作期間(105年2月1日起至 2月15日止),提供民眾「舉家外出家戶安全服務」,在臺外僑於上揭期間外出時,得請求當地警察單位協助於住居附近適當位置設置臨時巡邏箱,以維住居安全,申請方式如下:
- 撥打警方報案電話-110。
- 親臨各警察單位申請。
- 撥打「外國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0800-024-111。
警察機關將於2016年春安工作期間(105年2月1日起至 2月15日止),提供民眾「舉家外出家戶安全服務」,在臺外僑於上揭期間外出時,得請求當地警察單位協助於住居附近適當位置設置臨時巡邏箱,以維住居安全,申請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