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住宿組甄選學生宿舍顧問(勞動型兼任助理)

一、甄選資格:

1、本校在學學生,有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具學生宿舍生活或輔導經驗者為佳。

2、若已於校內其他單位擔任勞動型兼任助理者,請勿報名(學習型兼任助理仍可投件)。

3、歡迎身心障礙身份報名投件。

二、工作內容:

1、輪值學生宿舍服務臺,提供宿舍相關服務。

2、學生宿舍住宿生問題處理。

3、學生宿舍緊急事件處理。

三、工作時間:

輪班制,每人每月平均值班50-70小時,依實際值班需求增減;若有特殊情形,經同意亦可增減排班時數。(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寒暑假、年節皆須配合輪值)。

四、工作地點:

由住宿組指派工作之學生宿舍,並入住指定宿舍區之舍顧寢,惟須自行負擔相關住宿費用。舍顧任用後(含實習期間)若離職則喪失所有舍顧福利(床位及候補資格)。

五、工作待遇:

依法定基本時薪敘薪(158元/小時),具勞健保(投保人每月需負擔勞健保自付額約579元)。

六、甄選名額:

本次預計甄選一般生9位、身心障礙名額1位,將視實際甄選情況調整正備取人數。錄取者,需配合指派特定宿舍區服務,並依舍區規定完成實習;備取者將依舍顧異動,另行通知遞補缺額。

七、甄選方式:

1、意者請填妥甄選報名表,於109年5月8日(五)17時前,以紙本繳交至風雩樓二樓住宿組辦公室。

2、面試時間訂於109年5月18日(一),當日面試時段將另以簡訊或校內電子郵件通知。請應試人員先行預留相關日程(住宿組仍保有調整應試時段之權利)。

3、如有任何垂詢事項,歡迎洽詢住宿組陳哲良先生,分機66020。

八、甄選結果:

甄選結果預計面試後一週內公告,實際報到及錄用日(預計為109年7月1日)依作業通知為主,正取者請於報到當日攜帶學生證(加蓋註冊章)、身分證(僑生請攜帶工作證)至住宿組親辦進用程序。

 

學務處住宿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