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博班】受理本校碩博士班新生清寒學生申請103學年度宿舍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碩博士班一年級在學學生。 

二、申請期限:103年8月11日(一)起至103年8月18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住宿期限為一學年(自103年9月至104年6月)。(碩士班學生若經核配,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博士班提供單人房,皆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四、 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欲申請之同學,請自行參閱,下載列印申請表(詳如附件二),並檢附相關證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五、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生,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一) 持有殘障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 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三)依本校交換合約保障住宿之交換生。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