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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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獎懲

各項作業注意事項(詳細作業辦法請點選上方選項進入)

※學生懲罰存記作業
  • 由系所主任導師、班組導師(或系輔導教官)於懲處建議案會簽時簽註申請懲罰存記之意見
※學生操行成績核算之作業
  • 學生操行成績之評定,以八十分為基本分數,如全學期未受懲處者,基本分加至八十五分。
  • 學生操行成績之評定,除基本分數外,另依該學期之獎懲紀錄加減其分數為學生實得之操行成績。
※學生申請銷過作業
  • 得於懲處公告日起一個月內領取「學生銷過申請表」申請銷過。
  • 若無法於畢業前完成註銷懲處紀錄者,原懲處紀錄不予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