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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助學】107年度受理大學部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

(三)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者: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4.家庭年收入新臺幣70萬元以下。

 

二、申請期限: 107年1月11日至2月26日,逾時恕無法受理。(春節期間2月14-21日及例假日除外)

 

三、申請方式:填寫「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第七項說明)至學務處生僑組(行政大樓三樓)辦理。

 

四、核定名額:視當年度學校經費而定,並以家庭年收入較低者優先核給。

 

五、經錄取之學生將分發至行政或教學單位生活服務學習(3月至6月,共4個月),安排時數每週不超過6小時,每月不超過24個小時,包含每學期應參加本校各教學、行政單位舉辦的講座或擔任校級會議、院務會議代表8小時(其中職涯講座及服務學習講座至少各2小時)

 

六、每生每月核發生活助學金新臺幣6,000元。

 

七、申請文件:(尚未有106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者,請另於繳件期限內補件)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1.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2.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

(二)學生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1.經系上導師或輔導教官查訪屬實之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

(三)非屬上述(一)、(二)身分,且家庭年收入新臺幣70萬元以下者:

   1.全戶(含父母與配偶)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2.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

 

八、6月20日前繳交「學期學習成效考核表」予生僑組綜理整體學習成效。(如附件二)

 

九、相關規定詳見「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如附件三)

 

十、每學期應參加各項學習講座(8小時)等相關訊息及網址如下:

(一)職涯發展講座(至少2小時)

     1.職涯中心舉辦之講座,詳情請追蹤職涯中心最新消息

        https://goo.gl/1Wd6VU

     2.其他校內教學或行政單位舉辦之職涯講座

(二)服務學習講座(至少2小時)

     1.課外組舉辦之服務學習成果發表、服務研習營、志願服務基礎、特殊訓練等等,詳情請追蹤課外組最新消息

       https://goo.gl/H7nYVe

     2.其他校內教學或行政單位舉辦之服務學習講座

(三)各行政、教學單位所辦理之講座或擔任校級會議、院務會議代表(4小時)

     1.商學院、社科院等各學院或系所,藝文中心、身健中心等校內行政單位所舉辦之各類型講座

     2.擔任本校校務會議、行政會議、院務會議代表

 

承辦人 周柏宏   email:menocat@nccu.edu.tw  分機:6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