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社團經費申請結果公告

一、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社團經費申請業依據「學生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原則」(附件一)及本期之預算額度內予以初核,並經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社團經費審核會議審議通過及簽奉核定。

二、各社團核給金額詳如附件二,若有異議,請於公告十日內填寫申請書(附件三),向課外組所屬社團負責人提出申請。

三、「學生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原則」業經前述會議修正通過如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