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海外志工服務績優團隊交流分享會徵選活動」(9/28)
壹、活動目的:
一、配合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遴選傑出之青年海外志工服務團隊,履行世界公民責任,以做為青年參與海外志願服務之標竿。
二、展現多元創意服務內涵,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擴散青年海外志工分享與學習效果。
貳、活動時程:
一、 報名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9月28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入圍團隊名單公布:預計10月下旬。
三、 評選及得獎公布時間:預定於112年12月3日「青年海外志工服務績優團隊交流分享會」當天辦理評選並公布結果予以表揚。
參、參加條件:
一、112年赴海外從事志願服務活動,服務日數達7日以上。
二、團隊成員中18歲至35歲之青年為3人(含)以上。
肆、徵選類別:分為「需求評估及對應方案」、「服務成效與評估」、「團隊籌建與傳承延續」3類別,每團隊至多報名2類別。
伍、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填寫相關活動報名表件並列印後,併同相關文件,於報名截止日期內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信封註明「青年海外志工服務績優團隊徵選活動」(以郵戳日期為憑),應備文件如下:
(一) 封面(附件1)。
(二) 報名表(附件2)。
(三) 服務內容摘要表(附件3-1至3-3)。
(四) 團隊成員一覽表(附件4)。
(五) 影音紀錄(約3分鐘)。
(六) 團隊服務活動成果報告(含5-10張服務相片,並附上相關說明,照片格式為1280 X 720以上畫素,檔案大小需1MB以上為佳,請以紙本列印及提供照片電子檔)。
(七) 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請參加團隊之團隊成員、聯絡人及隨團指導老師(或督導)均須簽署「團隊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附件5),授權青年署推動相關業務之使用。
(八) 為確保團隊參加資料未侵害他人著作權,請報名團隊隊長、隨團指導老師或督導其中1人簽署「參加資料切結書」1份(附件6)。
二、參加團隊所送之資料,應符合報名條件,其它不屬於本年資料不必提供,亦不列入計分。
三、應備文件一律使用本計畫附件之格式,不得自行變更格式,格式如下:直式橫書、字體14字元、行距固定行高21pt、頁碼置中、不得超過25頁(含附件),以雙面列印及左側裝訂成冊。
四、 除上述應備文件外,如有相關可呈現服務內容之佐證資料(如受服務對象之問卷題目及統計分析、訪問大綱及結果資料等)請一併於報名時提供。
五、參加資料不全、格式不符或逾期申請者不具參加資格,恕不受理。
陸、本案聯絡人: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林秀環
電話:02-77365526,電子信箱:hsiuhuan@mail.yda.gov.tw。
未竟事宜請參附件簡章,或至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