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111 年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

一、為提升高雄市青年職涯競爭力及能量,高雄市政府青年局推動「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作為連結平台角色,持續與高雄市學校、相關企業交流合作,整合高雄市實習資源,與企業共同推動人才培育,為高雄青年學子網羅各行各業的實習職缺,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適用實習申請對象為設籍高雄或於高雄市轄內各高中職、 大專校院、研究所具學籍之青年。( 含110學期應屆畢業生 )

三、申請方式請逕至104人力銀行「大港青年實習站」蒐尋興趣的職缺、投遞履歷,由各實習企業篩選面試及錄取,參與完成至少160小時實習時數,由企業提供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薪資。

四、本計畫大港青年實習站網頁連結:https://you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9&s=7216&sms=1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