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臺北市大學生攜手陪讀計畫

一、依據 110 學年度臺北市大學生攜手陪讀實施計畫辦理。

二、案係為整合本市學習扶助資源,結合鄰近公私立大學學生攜手協助國中學生,提供學習成就低落之國中學生學習扶助,完成國中作業建立學習信心,並提供大學生服務機會,給予學習困難學生支持與協助,爰規劃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計畫內容:大學生攜手陪伴,以 1 對 1 或 1 對 2 方式課業指導與伴讀協助學習成就低落學生。

(二)鐘點費:本案之大學生指導費國中部分每節新臺幣 250 元,另支給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合計鐘點費乘以 1.0211 計算。

(三)師資媒合:大學生填寫申請表,由就讀學校推薦通過逕向本市國中申請,經面試通過後錄取。

三、請各大學協助公告旨揭計畫訊息,讓有意願之大學生通過校方推薦,逕向本市公立國中提出申請。

四、檢附本市參與計畫學校名單、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