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修正「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藝文採購財物契約範本」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2年7月26日文秘字第11230194361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7月11日工程企字第1120100434號函修正採購契約範本,爰修正旨揭藝文採購契約範本。

三、旨案電子檔資料(含條文及對照表)登載於文化部官網文化藝術採購及著作權專區(https://art.culture.tw)之「資料區」,請自行下載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