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112年度展覽申請資料1份,請查照。

 

一、為提倡該校人文素養與感性教育,藉由多元化展覽內容推廣藝文活動,提供澎湖地區藝術交流平臺,鼓勵藝術創作者、團體蒞校展出。

二、旨揭展覽申請相關辦法及申請資料表如附件,簡述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二)申請方式:請填具該校圖資館藝文中心場地借用辦法所列相關資料、申請書及相關表格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880011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

(三)展覽地點:該校圖資館藝文中心1樓。

三、展場空間示意圖如附件。

四、該校補助臺灣本島策展人/參展人臺灣任一地點來回澎湖機票1份及住宿1晚費用2000元(名額2位),並致贈感謝狀以表致忱。

五、因該校位處離島地區,美術作品須經物流包裝運送並可申請補助運輸相關費用,唯申請單位/申請人請以保護作品之完整性為前提自行包裝;包材不拘,運送過程中可能造成之毀損須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