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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交通安全月--路口安全(二)

 

順道提醒同學,安全駕駛的同時,也是保護自己最重要的手段。切記[遵守交通規則],還有[佩戴安全帽並繫上帽帶],最後還有[不可飆車,蛇行,任意變換車道],只要遵守以上幾點注意事項,你就可以稱做安全駕駛拉!

一、設備(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9條)

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二、裝載(道安規則122條)

不得附載坐人,載物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長度不得伸出前岔,並不得伸出車後1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車把手。

三、行駛(道安規則124條)

1. 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

2. 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3. 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再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馬路。

四、交岔路口行進或轉彎(道安規則125條)

1. 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右側慢車道行進。

2. 四車道以上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者,不得左轉。

五、停車(道安規則131條)

慢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放。

 

自行車闖紅燈、穿越快車道、或行駛快車道,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元到600元不等罰鍰。另外,自行車是不能載人的,違規會遭罰三百至六百元;而自行車也不能酒後騎車,但此部分目前並無具體罰則,未來會擬訂具體罰則。

 

110年交通安全月--路口安全(ㄧ)

 

以下為18~25歲機車駕駛人前五大主要肇事原因,分別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失控」、「未依規定讓車」、「左轉彎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因18~25歲多為大專院校學生,由前述分析可知此年齡層機車駕駛人對路權觀念、安全駕駛觀念及速度管理認知不足。

2021生命教育課堂講座
▪時間:110年4月7日
▪單位:中華民國脊髓損傷協會
▪講師:林育琳先生
▪參加人次:70人
▪自身經歷
▪心境轉變
▪協會介紹
▪交通安全宣導
▪Q&A
 
同學心得分享:
 
▪體認脊髓損傷者生活中的不便
▪了解脊髓損傷者重返社會的心路歷程
▪時時留意交通安全,不存僥倖之心
▪留意細節,保護自己及他人
▪凡事小心謹慎為上,不是每次意外都有機會重來
2021防止酒駕宣導

              酒駕法規修法過程

▪1996年:罰鍰提高至6000元~12000元,吐氣酒精濃度0.25 mg/L不得駕車
▪1999年:始有刑事上責任,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法務部以吐氣酒精濃度0.55 mg/L作為移送標準)

▪2007年: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2011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3年:致人於死者,處3年~10年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1年~7年有期徒刑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酒精濃度0.15 mg/L不得駕車)(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 mg/L為刑事上標準)2.酒駕法規新法(2019)

酒駕法規新法(2019)

▪行政上:

【初犯】機車:1.5萬元至9萬元/汽車:3萬元至12萬元

【第2次】機車:9萬元/汽車:12萬元

【第3次】按前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之後依此類推

(新增酒精鎖、強制治療與連坐法等規定)

標準

1.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15mg/L

2.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3%

 

▪刑事上: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及20萬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處1年~7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處3年~10年有期徒刑

於5年內再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及20萬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處3年~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標準

1.不能安全駕駛

2.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

 

▪連坐處罰:

汽機車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則同車年滿18歲以上乘客將一併受罰,處罰金額從600至3000元不等

免受罰乘客

但未滿18歲、年滿70歲、有心智障礙及汽車運輸業的乘客則可免罰。

 

▪懲罰性賠償

運輸業司機工作時違反酒駕或拒檢(測)而導致他人受損害:

法院可依被害人要求,視受傷害程度,判決汽車運輸業者賠償損害額3倍以下的賠償金

免責條款

汽車運輸業者已盡到監督受雇司機之責任,則不負賠償責任

 

如何有效避免酒駕

▪酒後代駕:已有多家計程車業者推出服務,可利用電話預約、現場排班或以 7-11 ibon 系統預約等方式聯絡

 

▪指定駕駛:喝酒前應擇定一位不喝酒的駕駛負責最後開車載大家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
 
 

       由上表統計人數表來看,可以看出酒駕案件和死傷人數有逐年減少的趨勢,這是社會大眾所樂見的,可見得歷年的修法加重罰刑視有成效的;但是千萬不能掉以輕心,防止及預防酒駕跟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有關係,隨時警惕自己和身邊的親朋好友,才能朝向「酒駕零容忍,力拼零死傷」。

 

▪https://168.motc.gov.tw/Dui
 
2021交通事故案例
交通事故概念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條,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動力機械或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在道路上行駛,致有人受傷或死亡,或致車輛、動力機械、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財物損壞之事故。
 

 

▪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更區分了三種交通事故:

(1)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

(2)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

(3)A3類:僅有財物損失之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肇因
 
▪A1、A2此類較為嚴重的車禍,究竟是如何造成的?有沒有實際的案例?
 

▪對此,內政統計通報(109年度)指出,於A1事故中,以下三種為最常見的肇事原因:

(1)第一名:未依規定讓車(14.09%)

(2)第二名:違反號(標)誌管制(9.25%)

(3)第三名:酒醉(後)駕駛失控(7.90%)

 

 

交通事故肇事車種
 
▪內政統計通報(109年度)並指出,於A1事故中,肇事車種以機車和自用小客車最多。
▪機車(46.32%)
▪自用小客車(22.92%)
 
 
 
▪馬路如虎口,注意不論駕駛的是哪一種交通工具,皆應遵守交通規則。縱使只是行人,也應如此。
▪注意防衛駕駛的觀念,即便自己已經遵守交通規則,也要小心路上可能的突發狀況。
▪遵守一切交通規則、放慢速度、專心騎車、觀察路況、平時做好車輛保養維修等,方能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