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導
110年交通安全月--路口安全(二)
順道提醒同學,安全駕駛的同時,也是保護自己最重要的手段。切記[遵守交通規則],還有[佩戴安全帽並繫上帽帶],最後還有[不可飆車,蛇行,任意變換車道],只要遵守以上幾點注意事項,你就可以稱做安全駕駛拉!
一、設備(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9條)
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二、裝載(道安規則122條)
不得附載坐人,載物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長度不得伸出前岔,並不得伸出車後1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車把手。
三、行駛(道安規則124條)
1. 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
2. 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3. 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再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馬路。
四、交岔路口行進或轉彎(道安規則125條)
1. 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右側慢車道行進。
2. 四車道以上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者,不得左轉。
五、停車(道安規則131條)
慢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放。
自行車闖紅燈、穿越快車道、或行駛快車道,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元到600元不等罰鍰。另外,自行車是不能載人的,違規會遭罰三百至六百元;而自行車也不能酒後騎車,但此部分目前並無具體罰則,未來會擬訂具體罰則。
110年交通安全月--路口安全(ㄧ)
以下為18~25歲機車駕駛人前五大主要肇事原因,分別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失控」、「未依規定讓車」、「左轉彎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因18~25歲多為大專院校學生,由前述分析可知此年齡層機車駕駛人對路權觀念、安全駕駛觀念及速度管理認知不足。
2021生命教育課堂講座
2021防止酒駕宣導
酒駕法規修法過程
(法務部以吐氣酒精濃度0.55 mg/L作為移送標準)
(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1年~7年有期徒刑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酒精濃度0.15 mg/L不得駕車)(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 mg/L為刑事上標準)2.酒駕法規新法(2019)
酒駕法規新法(2019)
【初犯】機車:1.5萬元至9萬元/汽車:3萬元至12萬元
【第2次】機車:9萬元/汽車:12萬元
【第3次】按前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之後依此類推
(新增酒精鎖、強制治療與連坐法等規定)
標準
1.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15mg/L
2.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3%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及20萬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處1年~7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處3年~10年有期徒刑
於5年內再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及20萬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處3年~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標準
1.不能安全駕駛
2.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
▪連坐處罰:
汽機車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則同車年滿18歲以上乘客將一併受罰,處罰金額從600至3000元不等
免受罰乘客
但未滿18歲、年滿70歲、有心智障礙及汽車運輸業的乘客則可免罰。
運輸業司機工作時違反酒駕或拒檢(測)而導致他人受損害:
法院可依被害人要求,視受傷害程度,判決汽車運輸業者賠償損害額3倍以下的賠償金
免責條款
汽車運輸業者已盡到監督受雇司機之責任,則不負賠償責任
如何有效避免酒駕
由上表統計人數表來看,可以看出酒駕案件和死傷人數有逐年減少的趨勢,這是社會大眾所樂見的,可見得歷年的修法加重罰刑視有成效的;但是千萬不能掉以輕心,防止及預防酒駕跟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有關係,隨時警惕自己和身邊的親朋好友,才能朝向「酒駕零容忍,力拼零死傷」。
2021交通事故案例
(1)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
(2)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
(3)A3類:僅有財物損失之交通事故。
▪對此,內政統計通報(109年度)指出,於A1事故中,以下三種為最常見的肇事原因:
(1)第一名:未依規定讓車(14.09%)
(2)第二名:違反號(標)誌管制(9.25%)
(3)第三名:酒醉(後)駕駛失控(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