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陆生新生停留规定
1.有关陆生在台继续升学,且人于境外时,由录取学校申办多次入出境许可证换发事宜规定如下:
(一)陆生完成注册入学,且原多次证仍为有效时,经提供录取学校开立之在学证明及其他应备文件,得由录取学校向移民署申换多次证。
(二)倘无有效之入出境许可证,则由录取学校办理单次入出境许可证,于持凭入境后再办理换发多次证。
2.单次入出境许可证应于入境,应于2个月内将「单次入出境许可证」换发「多次入出境许可证」。若逾期未办理,依移民署规定将处以罚锾及强制出境。
3.陆生换发多次证申请:外国与外侨大陆与港澳无户籍国民学生线上申办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