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助学金申请
注意事项:
一、本流程仅适用于学务处之「生活助学金」预算。
二、实施依据:国立政治大学学生生活助学金作业要点。最新公告(点击连结)
三、办理时间:每年由生侨组公告受理期间。
四、申请条件: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之本校大学部在学学生。
(二)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达60分以上。
(三)未受记大过以上处分者(经销过者除外)。
(四)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者:
1.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家庭遭逢急难变故,致生活出现困境者。
4.家庭年收入新台币90万元以下。
五、申请文件:
(一)共同检附文件(新生除外):
1.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单。
2.前一学期奖惩纪录证明书或操行成绩证明书。
(二)依申请条件检附文件:
1.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政府核发之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特殊境遇家庭证明。
2.学生家庭遭逢急难变故,致生活出现困境者:经系上导师或辅导教官查访属实之证明文件。
3.非属上述1、2身分,且家庭年收入新台币90万元以下者:
(1)全户(含父母与配偶)国税局综合所得资料清单。
(2)全户户籍誊本(三个月内)或新式户口名簿影本。
六、每年视学校预算核定若干名额,以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学生家庭遭逢变故,经济现况较困难者优先核给。
七、每生每月核发生活助学金新台币7,000元(含多元生理用品补助),全年以核发8个月为原则。每周生活服务学习时数以6小时为上限,每月不超过24小时,
包含每年应参加本校各教学、行政单位举办的讲座或担任校级会议、院务会议代表16小时(其中职涯讲座至少4小时);
应届毕业生讲座时数则减半办理,生活服务学习月份至当年6月底。
八、领取生活助学金之学生,最近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达系所前30%者,其生活服务学习时数得酌予减免。
九、年底前(12月20日)前缴交「讲座学习成效考核表」予生侨组综理整体学习成效(应届毕业生则于6月20日前完成缴交考核表)。
十,每年应参加各项学习讲座(16小时)等相关讯息如下:
(一)职涯发展讲座(至少4小时)
1.职涯中心举办之讲座,详情请追踪职涯中心最新消息。
2.其他校内教学或行政单位举办之职涯讲座。
(二)各行政、教学单位所办理之讲座或担任校级会议、院务会议代表(12小时)
1.商学院、社科院等各学院或系所,艺文中心、身健中心等校内行政单位所举办之各类型
讲座。
2.担任本校校务会议、行政会议、院务会议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