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离宿程序

►学期前退宿(取消/放弃下学期之住宿权)

请下载填写:「退宿申请表」


适用对象:
1. 未进住之新住宿生,开学前申请退宿。
2. 旧住宿生,学期(或暑期)住宿开始日前,申请取消下一学期或暑宿之续住申请,目前仍住宿中。
 

►申请流程

填写列印「退宿申请表一学期前」
至宿舍组办理退宿注记、换注册缴费单或退费



注:已缴交暑宿费用者,如不拟住宿,应于暑宿开始前检附缴费收据,至宿舍辅导组办理全额退费。 「宿费缴费收据」若遗失,可至iNccu补印。


 

 

►离宿暨退还「住宿保证金」 (学期中/末搬离宿舍)

请下载填写: 『退离宿暨退还「住宿保证金」申请表』

适用对象:申请退离宿暨退还「住宿保证金」者

►作业流程

学期中

填写列印『离宿暨退还「住宿保证金」申请表』
 持上表至宿舍服务台(检查寝室签章)
三天内持上表及「宿费缴费收据」至住宿组(行政大楼3楼), 办理退宿注记、退宿费或住宿保证金

学期末

填写列印『离宿暨退还「住宿保证金」申请表』
 持上表至宿舍服务台(检查寝室签章)

 

注:

  1. 仅退住宿保证金者可不交宿费收据;「宿费缴费收据」若遗失,可至iNccu补发。
  2. 由住宿组造册汇入同学(于政大网页-在校学生-个人基本资料)登记之帐户。
  3. 期末规定离宿日前一周内离宿者,本表可交由「宿舍区服务中心/服务台」转交。
  4. 侨生及外籍生因离宿后即出国、帐户已结清无法领取者,另再填『申请退还「住宿保证金」汇入代理人申请表』办理,外籍交换生请向相关系所办理退还「住宿保证金」。

 


 

 

侨生及外籍生(含访问研究生),如需将住宿保证金汇入代领人帐户


适用对象:  

若离宿后即回国,台湾国内帐户已结清、无法领取住宿保证金之侨外生,或在台无帐户之外籍生者。可于离宿前申请将住宿保证金汇入代领人帐户。

申请流程:
填写上述相关领据
※需本人签名
持上表至相关系所办理

注:搬离宿舍时,仍须依上述退离宿程序列印「住宿生退离宿暨退还「住宿保证金」申请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