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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第6類保險對象保險費調整事宜

1.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北字第1101351047B號函辦理。

2.自110年1月1日起第6類保險對象適用之保險費,由1,249元調整為1,377元,每人每月應自付之保險費,由749元調整為826元:至貴校具有僑務委員會僑生補助資格者,每人每月應自付之保險費由374元調整為413元